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律师文集

北京刑事律师彭坤:刑事诉讼陪审制度的重要功能及其弊端--北京知名刑事刑辩律师

    发布时间:2018-01-08 11:24:01  浏览次数:

刑事诉讼陪审制度的重要功能及其弊端--北京知名刑事刑辩律师解读人民陪审制度


国民对陪审制度的认知程度直接影响着陪审制度实施的效果和社会对司法机关活动的评价,忽视民意调查,将难以准确判断改革的效果。


陪审制度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司法监督。陪审制度通过吸收普通国民参与审判过程,与法官共同对案件的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认定,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个案进行裁决,在合议庭内部形成了民众监督机制与民主决策机制的有机统一,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制各种非法干预,遏制司法腐败。这种监督功能要求陪审员应当超脱于法院,不受法院的任何制约。


北京知名刑事刑辩律师:然而,无论从过去我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机制还是目前试点的随机抽选机制都不难看出,陪审员的选任一直是由人民法院主导,人民法院对陪审员的任用具有最终决定权。《试点办法》中虽然规定了三次随机抽选,但无论是陪审员候选人的随机抽选还是最后个案参审陪审员的确定,都由法院主导。


北京知名刑事刑辩律师:与美国、英国、法国等国由法官、检察官、当事人和律师从选民名单中共同选任个案陪审员的随机抽选机制相比,我国的陪审员选任环节相对封闭。选任主体与使用主体不分离,势必影响陪审制度的公信力,难以充分发挥陪审制度的司法监督功能。


温馨提示:本文由法卫士小编整理自中国刑事诉讼法律网,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律师观点。如果有相应的法律需要,建议在线联系联系或直接委托北京知名刑事刑辩律师进行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