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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可以减刑吗?

    发布时间:2017-12-01 16:07:34  浏览次数:

  法律对于缓刑犯减刑有哪些规定,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才可能减刑,缓刑可以减刑吗?北京刑事无罪辩护律师专门整理了有关缓刑减刑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被判缓刑之后还能减刑吗


  按照刑法的规定,判处有期徒刑的属于减刑的适用范围,但最高人民法院于1997年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


  可见,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除了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刑外,一般是不适用减刑的。重大立功是指: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如果有上述重大立功行为,可以向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因此,如果在缓刑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 


  二、缓刑犯可以减刑吗


  刑法第七十八条列举了可以减刑的四类犯罪分子,即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此不难看出,减刑的适用范围只有刑罚种类的限制,没有犯罪性质和罪过形式的限制,也就是说犯罪分子犯什么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均不影响减刑。由于缓刑是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时,在一定的缓刑考验期限内暂缓其刑罚执行的一项刑罚制度,所以缓刑不是一个单独的刑种,而只是依附于原判刑罚存在的一种执行刑罚的方法。


  单纯从刑法理论出发,对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只要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减刑条件,即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的,都是可以减刑的。那么,是不是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都可以减刑呢?


  最高人民法院于1997年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


  可见,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除了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刑外,一般是不适用减刑的,也就是说符合“可以性”减刑条件的缓刑犯罪分子一般不能减刑。至于“重大立功表现”,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列举了六种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种情形,如勇救落水儿童、重大见义勇为等,均可以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从而可以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予以减刑。


  相信通过以上介绍,对于缓刑犯是否可以减刑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缓刑犯符合法定条件的,也是可以减刑的。只不过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一般情况下不予适用。如果被判缓刑之后,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委托专业的北京刑事无罪辩护律师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请。当然,如果你有问题要进行法律咨询,也可以咨询北京刑事无罪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