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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的量刑标准

    发布时间:2017-11-14 16:56:38  浏览次数:

  随着我国刑法对贪污罪这一罪名司法解释的出台,人们对于贪污罪的定罪标准也越来越关注。那么,贪污多少金额才算是犯罪?才会被判刑呢?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吞、骗取、窃取等非法手段将公共财产占为己有的行为。今天北京刑事案件知名律师就为大家讲解下贪污罪的立案金额数,希望各位有所用!


  一、贪污多少金额才会被判刑?


  贪污罪的立案标准是30000元,一般贪污数额在30000元以上的,就会以贪污罪来定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不排除30000万以下的其他严重情节。


  其中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对贪污罪的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二、贪污罪的数额标准是多少?


  (一)贪污金额较大的标准:30000元~200000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金额巨大的标准:200000元~3000000元,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金额特别巨大的标准:3000000元以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但是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日常中,贪污罪的立案标准是3万元,但是并不意味着贪污3万元以下,就不犯罪。贪污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为此,贪污罪的定罪,除了要看贪污的金额数之外,还应该考虑行为人具体的犯罪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