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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著名税务律师 彭坤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0多万案轻判成功案例 附判决书

    发布时间:2018-02-02 13:55:12  浏览次数:

涉嫌罪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涉案金额:110余万

案件结果:拘役六个月

承办部门: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刑事部

主办律师:北京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著名税务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副主任 彭坤律师

协办律师:马德军律师

咨询热线:18801156199

案情简介:

    张某某系北京某家具厂法定代表人,帮北京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40万元,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70万元。后被司法机关查获。依据刑法第205条,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均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有其他严重情节,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金,虚开较大的标准是虚开税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张某某虚开税款数额在10万以上,量刑应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本案经辩护律师有力、有效辩护,最终减轻处罚,判处拘役6个月,被告人十分满意。